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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招标公告

2017年06月02日 10:18  

为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国家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力量,根据《重庆市重点人文社科基地管理办法》和《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机构建设和管理办法》,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开展2017年开放基金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选题

项目申请人原则上按照《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原题申报,前期研究成果比较成熟的也可以根据项目指南设定的研究方向细化选题。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本次项目面向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社会科学院,重庆市从事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学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学科以及高校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与实践等相关领域研究的申请对象发布。申请对象应是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校内外研究人员,不具备条件申报的须两个同行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二)申请基金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学科属性一致、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且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 

(三)原则上申请者同一年度内只能向“中心”申请1项开放基金项目,且在本“中心”获得资助的前一个开放基金项目未结题前不得再申请新的开放基金项目。

(四)有在研的重庆工商大学科研项目(不含科研启动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有本中心科研项目在研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拟招标一般项目6项,每项资助2万元。

 

四、项目管理与结项要求 

(一)项目管理工作由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统筹。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负责项目招标、项目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管理等工作,执行重庆工商大学关于项目管理的规定。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送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批准。

(三) 结项成果要求:

1.要有结题报告和第一署名单位为“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或“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发表CSSCI来源期刊以上期刊论文2篇(2篇CSSCI扩展版期刊可折算为1篇C1),或者出版一部学术著作,或者有省部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或应用性批示的咨询报告。 

2.学术论文和出版社分类参照《重庆工商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和《重庆工商大学学术期刊分类》(以学校参照的版本为准)。

(四)项目经费管理:开放基金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支付依据项目合同书及研究工作所需的相关经费;项目经费不转出本“中心”。

 

五、申报办法与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和《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二)申报材料包括: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论证活页》一式5份。表格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三)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6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点: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重庆工商大学实训大楼610办公室);同时发送上述材料电子版至78251098@qq.com。

 

联系人:周琴    联系电话:023-62769530,18108306622

 

附件1: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基金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2: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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